第一章 招标公告
S563会理市果园乡至太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S563会理市果园乡至太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凉发改基础[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组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基础[2025]16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
2.2 建设规模:******街道东坝社区接 G108,经内东乡团山村、太平镇樟木村、大村村,止于太平镇太平社区,接既有 S563 太平至宁南段。路线全长 34.8公里,其中路面整治段 1.9 公里、新建段 5 公里、改建段 27.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其中 K0+070~K0+400、K28+400~K28+900 段因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部分平纵指标;新建桥梁宽度 9.0 米,中桥设计洪水频率 1/50,小桥、涵洞、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25。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勘察、设计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送审稿;(2)施工总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以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且取得相应批复;施工: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 其他: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5]106号批准,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5)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认定)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基本情况和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所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保持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应由牵头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由联合体成员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2日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5.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13日 09 时 30 分,地点******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834-******。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网站(******/ )上发布。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网站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中标候选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网站上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执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西昌市商业街二段53号
电 话:******
传 真:0834-******
邮政编码:/
9. 联系方式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大院
邮编:615000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银行:/
帐号:/
2025年8 月 11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513400-04-01-649853
相关资料下载:挂网稿-S563 会理市果园乡至太平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EPC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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