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规定,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
二、 预算资金
3万元以内。
三、 服务内容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社会保险政策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基金监督等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情况。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四、 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时效要求:成交单位应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评估报告的交付。
五、 相关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承接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项目报价单;
2. 项目实施方案;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 项目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7. 2024年财务报表;
************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1. 2022年1月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 购买方式
******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实施。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即最终报价,我局将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三方机构。
七、 公示时间及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24时。
******街道黄龙大街310号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