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水务局以宁水审批许可[2025]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安市水利技术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
2.2本项目建设范围位于牡丹江市宁安市。
2.3计划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农村供水工程6处,工程建设属性均为改造,供水工程类型为城乡一体化工程1处、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5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5眼,水泵5台套,变频5台套,井室5座,水源地保护围栏5处,标识牌5块,界标2处,宣传牌2处,建设井房5座,安装消毒设备5台套,铺设管网54415m。
2.5招标控制价:******.96元。
2.6招标范围:宁安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投标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1月份-2025年03月份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出具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1月份-2025年03月份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2023年******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0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水务局
电 话:******
招 标 人:宁安市水利技术保障中心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453-******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